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繁荣道41号(原建材大院)东办公楼3层公开拍卖(包头市****
点击登录查看接受委托,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转让(拍卖)详情如下:
一、转让(拍卖)标的详细情况、挂牌价格详见附件。
二、公告(报名)期限及成交方式
公告期限:****至****
公告期限内意向受让方须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公告期满后,每一套房产若只有一家报名,可直接协议按底价成交;如果有两家及以上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网络竞价时间为:****10:00。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2)具备支付该项目交易价款的资金实力。
四、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受让:
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2)法人受让:
须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
五、保证金交纳
房产保证金设定:58万元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前将拟受让房产的保证金按照系统提示转至系统账户,成交后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交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交易服务费
按照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七、与转让(拍卖)相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房产以实际勘验为准。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对公告中房产的价格及一切实际情况完全接受并自愿承担房产受让后的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应与当地国土、规划、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勘验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待房产交接和过户(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自行约定)后,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税、水、电、暖、天然气、物业、卫生费),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易后的过户等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执行。
6、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其他未尽事项,在签订《交易合同》时进行详实约定。
八、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地址:包头正信集团10楼,包头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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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