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邯郸市****
2.2招标范围:曲周县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监督部门名称:曲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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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市****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