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肝素钠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 19:11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陶冬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陶冬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肝素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2
原: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以来的与标的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甲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现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标准
投标人提供****以来的与标的内容相同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20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及该合同项下对应的任一结算周期发票复印件及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
2.同一合作单位(包括合同中的同一甲方,为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提供服务的也算同一合作单位)同一项下的同类业绩,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系方式:陶冬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冬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