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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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牟定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牟定县**** 面积:0.268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804.26万立方米(1447.66万吨)。 开采标高: 1864米至 17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547.9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1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备与申请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三)具备良好的信誉: 1.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网上地址:https:****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应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申请报名方式:1.CA数字证书办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选择“楚雄州”,切换至“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界面,点击“CA办理”按提示完成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按网站“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准备齐注册资料直接申请办理,也可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CA办理窗口现场办理(联系电话:****)。 ★注:CA数字证书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 2.网上报名: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说明进行报名及竞买操作。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意向竞买人须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报名表、竞买声明和自愿承担风险责任承诺书;2.《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本公告中第三条三规定的查询网站彩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收据,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1.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增价方式报价,起始价为547.99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数;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3.挂牌期限届满,交易系统将自动转为限时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的最高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详见出让须知)。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核实矿山实际情况(费用自理)。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出让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人,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时,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开采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为由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其开采风险和竞买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因国家、云南省及楚雄州****点击登录查看重新组织挂牌。 (四)竞得人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备案,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上述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五)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协商解决。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 (六)竞得人应按照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17:00时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点击登录查看、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未送达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成交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媒体发布。 (二)出让公告发布期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将按原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出让公告或者变更、补遗出让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三)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矿业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携带竞买报名材料纸质原件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点击登录查看矿业权管理股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按违约行为处理,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结果将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缴将按每日2‰收取滞纳金。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开采过程中应向国家缴纳的规费。 (五)采矿权出让交易活动中涉及的前期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六)竞得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须按规定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 (七)在采矿生产前,采矿权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取得林业、用地、水利、安全等许可手续,在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矿产资源开采,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和职责,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妥善解决矿山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八)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矿权挂牌须知等出让文件,并按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定办理。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