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879.8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17879.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54.655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5 | |||
起始价: | 4273.277万元 | 加价幅度: | 17.87982万元 |
宗地编号: | HGT-22-05 | 宗地总面积: | 25515.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高家寨东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25515.0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24.7209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79 | |||
起始价: | 6123.6048万元 | 加价幅度: | 25.5150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蒙自市****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蒙自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00分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蒙自市****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筑高度: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54米,都要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且须取得机杨净空高度批复方为有效;2、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3、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4、绿地率: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均为≥35%其中绿地面积的25%需临街设置;5、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6、规划条件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两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附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室(州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20室,蒙自市****
联 系 人:钱女士、陈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
开户账号:****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