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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12号】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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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12号】平顶山市****

递交时间:**** 17:3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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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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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第一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8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zchz-2024-066

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6055.17㎡(折合24.08亩),总建筑面积37487㎡。主要建设医技楼与病房楼11908㎡,康复楼5950㎡,门诊与急诊楼6029㎡,地下人防工程3700㎡,地下车库(245个)9900㎡。并完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装饰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5991.80万元。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及债券融资资金。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作。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建设规模中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质勘察、测量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与确定工程预付款;审核与确定施工进度工程款;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预算编制与审核;协助委托方进行主要材料及设备的询价;在造价咨询方面给予委托方合理化建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等。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第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造价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过同结构类型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 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招投标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以合同为准;文件下载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及投标文件编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均可)。

4、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针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00点00分至****23点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8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人: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

****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

1.1.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

1.1.3

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

1.1.4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

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及债券融资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联合体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

1.11

分包

/

1.12

偏离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仅以电子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8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进一步补充,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报价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3.2.8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总投资约2599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0579.93万元。

招标控制价为:

1.勘察设计费报价采用费率(%)进行报价。

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2.27%,投标人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施工报价采用费率(%)进行报价。

招标控制价为:财政评审金额的99.33%,投标人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捌拾万元整(小写:800000.00元)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23时59分前;

三、递交形式: 转账或保函

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中原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宜

1、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2、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年或202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示的方式签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7.5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8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终端随机抽取;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媒介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

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担保

1.履约担保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的10%。

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五个工作日

2.农民工工资担保的形式:转账或电汇或保函

农民工工资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资格审查项全部证件、证书均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即可。

3、全电子注意事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6、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10.1.2

补充的其他内容

1、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项目经理须无其他在建工程(拟投报项目经理近期有变更的,需提供其变更公告网上查询页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涉及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 号)进行处理。

2、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文《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

3、本项目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合同在线签订。

具体流程:

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投标人)利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合同在线签订模块”,将电子合同推送至对方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均无异议通过后,进行在线签章,完成合同签订并公示。

4、本招标文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3 “暗标”评审

10.3.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纸质版

10.4.1

提交投标文件纸质版

/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6.1

/

10.7 知识产权

10.7.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 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8.1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 定义词语

10.9.1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监督

10.10.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 释权

10.11.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根据平顶山市****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其他内容

10.12.1

招标实质性条款

一、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及竣工结算编制、审核依据:

1.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⑼⑽

2.定额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通用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E园林绿化工程》(2008)、《河南省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HA01-31(02)-2019)及配套的相关文件;

3.增值税税率按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9%计入;

4.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执行豫建消技〔2023〕26号文;

5.预算编制、审核除绿化工程外的措施项目: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相关规定足额计取;

6.结算审核: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须按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后,依据证明材料再确定是否计取;

7.绿化工程措施项目:执行豫建设标〔2016〕47号文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

8.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时材料价格参考《平顶山工程造价》同期价价格信息,不足部分按市场价进行调整。

9.竣工结算审核时如果主要材料价格结算价与预算价相比价格变动幅度在±5%(含±5%)以内时,不予调整;当变动幅度在±5%(不含±5%)以上时,仅调整超出±5%以外部分。

二、工程竣工结算

(1)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建安工程费-不可竞争费用)×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不可竞争费;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中标人须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包括结算书、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赔偿等,并按时间顺序或编号装订成册。结算资料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签证、材料价差增减、技术核定单、联系函、赔偿等,若政府不予审计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注:不可竞争费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2)招标范围外新增项目,如果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承诺新增加的项目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造价确定办法及中标人投报建安工程费综合费率确定新增项目工程造价,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执行。

(3)投标人承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暂定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与最终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合同责任。

三、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以及相关优化、协助审批等工作资料,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3、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4、除接发包人指令进行工作内容变更外,施工建安工程费限额*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投标到项目实施结束,期间不得更换;且应负责并亲自出席、协调各个阶段的方案沟通、汇报、评审、修改等工作,期间不得另行委派他人。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应参与但未参与到场的各项工作,应减收设计工作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四、施工部分

1、施工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报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在招标人所限定的时间内,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自行协调地方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如不按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招标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4、中标人在投标阶段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中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6、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更换必须依据符合相关规定。

7、中标人应承诺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及各项管理规定,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及管理制度,如出现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元。

8、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但不因工期顺延增加费用;因投标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两周之内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万,两周以上每延误1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万,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3%。

9、由甲方检验、检测的项目,检验、检测过程及成果资料由中标单位无偿配合整理及汇总。

10、由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在采购前必须先报样品,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采购,中标人所有采购的用于项目施工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1、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中标人对其非主体、非关键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劳务承包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应具有承担相应分包专业工程所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分包、劳务承包工作实施前,投标人将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劳务承包单位的资质、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及招标人,取得监理人及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13、因签证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部分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

工程发生签证的,按中标人承诺的优惠比例考虑。

14、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内容按实际发生调整外,其他均不再调整;

15、由中标人方采购的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暂估价的选用及价格,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其材料(设备)质量标准不低于招标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已进设备退场,且每次向招标人支付 2万元的违约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中标人对其所购材料的质量免除责任。购置的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质量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对附件内需认价的材料,应当合理安排报审及认价时间,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6、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现场管理等。因中标人措施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7、施工过程所需的证件(除招标人应办理的证件外)由投标方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等情况,承包方自行妥善处理;

18、投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9、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投标人方应充分考虑,并应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一旦发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0、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自行考虑工期安排,不能因扬尘治理及其他政府管控影响总进度,导致工期推迟。若因此延误工期产生的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进场后,须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因任何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窝工,并保证按投报的工期如期完工。

21、施工过程中,因签证及技术核定单等致使工程造价增加时,在保证投标人施工内容价值不低于原合同总价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施工图项目中未施工的部分项目从合同中甩项。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应配合整理该竣工验收资料)

22、水电等费用如中标人开立账户,则水电费自行承担。如由招标人开立账户,产生的水电费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

23、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及招标人开出的罚款,中标人必须在三日内缴纳完成,中标人未在三日内缴纳完成的招标人有权在当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4、属于承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经发包人催告后,三天内仍未施工,联系单拒不接收,影响下一步工作,发包人有权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在当期工程款双倍扣除。

25、施工最终结算价不超过建安工程费限额20579.93万元*建安工程费投报费率。

五、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六、其他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书面竣工归档资料4套,并整理成册。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工程履约担保保函(中标价10%)。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之前,中标人履约担保保函交于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统一保管。

3、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投标人应对上述实质性条款的所有内容逐条作出响应性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默认为完全响应。

备注

招标代理费: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机构,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允许细微偏差)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

(六)技术部分资料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 项目管理机构

(九) 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并参考市场收费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2.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代理费、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前发生的全部费用。

3.2.2投标单位应参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自主报价,所有依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3.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

3.2.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5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涉及此项。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逆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内容,开标结果同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99

(4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财务报告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 30 分

技术部分: 50 分

综合部分: 2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当有效投标人多于五家时(不含五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评委结合本工程实际,根据可行性程度,每项可酌情计分)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

部分

(30分)

勘察设计报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扣减。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0-10分

施工报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2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扣减。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0-20分

2.2.4

(2)

技术

部分

(50分)

勘察设计部分方案

(20分)

勘察设计指导思想和理念 (4分)

1、勘察设计指导思想和理念符合项目定位、具备可行性的,得3.1-4分;

2、勘察设计指导思想和理念基本符合项目定位的,得1.1-3分;

3、勘察设计指导思想和理念,有欠缺,可行性差的,得0-1分。

0-4 分

勘察设计阶段质量保证措施(4分)

1、勘察设计阶段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科学、详尽的,得3.1-4分;

2、勘察设计阶段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基本具备的,得1.1-3分;

3、勘察设计阶段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粗略的或未提供的,得0-1分。

0-4分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4分)

1、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合理科学,保证措施有针对性,得3.1-4分;

2、勘察设计进度安排较合理,具有保证措施,得1.1-3分;

3、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合理性较低,保证措施针对性不高或未提供的,得0-1分。

0-4分

项目概算的控制措施(3分)

1、工程概算控制措施清晰,成本控制到位,根据不同建设要素资金能够合理利用,得2.1-3分;

2、有工程概算控制措施,有成本控制,基本能够合理利用,得1.1-2分;

3、工程概算控制措施欠缺,成本控制不够到位,或未提供的,得0-1分。

0-3分

人员安排(5分)

项目组成员(设计负责人除外)由勘察、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专业人员组成,专业组成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5分

施工实施

方案

(30分)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1、施工方案总体安排合理,具有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重难点有完善的、先进的、合理化建议的,得3.1-4分;

2、施工方案总体安排基本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基本合理、可行;对施工重点或难点有一些合理的建议,得1.1-3分;

3、施工方案总体安排不够合理,对施工重难点无建议,或对施工重难点建议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1分。

0-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偷工减料,得3.1-4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但有一定欠缺。基本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得1.1-3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有但不可行或可行性度不高,欠缺较大的,得0-1分。

0-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3.1-4分;

2、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整,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国家规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稍有欠缺,得1.1-3分;

3、没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或者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可行的,得0-1分。

0-4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4分)

1、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防治方案科学、先进,得3.1-4分;

2、创建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基本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防治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1-3分;

3、没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的,或者措施不可行的得0-1分。

0-4分

工期保证措施

(4分)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的,得3.1-4分;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1-3分;

3、工期保证措施不合理的或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0-1分。

0-4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4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3.1-4分;

2、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1.1-3分;

3、没有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的,或者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严重不合理,与本项目不匹配的得0-1分。

0-4分

风险管理措施

(4分)

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得3.1-4分;

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不够齐全,风险预控不完善,风险控制要点定位不够准确,得1.1-3分;

3、无风险管理措施的,或风险管理措施严重不合理的,得0-1分。

0-4分

建筑垃圾处置

(2分)

1、建筑垃圾处置措施科学合理、措施等详实、得当、可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完全符合河南省《城市****

2、建筑垃圾处置措施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可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符合河南省《城市****

3、未提供或建筑垃圾处置措施不可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符合河南省《城市****

0-2分

注:以上内容缺项者,所缺项不得分;内容齐全且重点突出并切实可行,可得满分。内容虽齐全但有些内容不突出,不切合实际,评委可在分值区间内酌情给分。

2.2.4

(3)

综合

部分

(20分)

企业业绩:

1、投标人自****以来,具有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具有一个的得1.5分,累计最多得3分。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以来,签订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累计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缺项不得分。

注:若投标人由联合体组成,则以上业绩可为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对应的业绩。若投标人非联合体组成,具有非联合体形式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则可重复得分。

0-7分

企业荣誉:

****以来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工程奖的得1.5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若投标人由联合体组成,则以上荣誉可为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若投标人非联合体组成,则有投标人自行提供;省级荣誉与国家级荣誉不累计。

0-3分

服务及优惠承诺:

1、主要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人员数量满足工程需要且保证实际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和措施;(0-2分)

2、具有保证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诺及措施;(0-2分)

3、提出可行的措施,解决建设单位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承诺替发包人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0-3分)

4、协调周边关系,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0-3分)

0-10分

注:1.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满足程度进行打分,如缺项则该项为0分。

2、说明: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单位以上提供的资料、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在评标中或在以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资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进行评审。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打分结果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参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勘察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次勘察目的是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地质资料和岩土工程参数,对基础设计和施工提出建议。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版)规定,结合本工程性质,本次勘察的目的与任务如下:

1、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及对工程

不利的埋藏物,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查明有无可液化土层,并对液化可能性作出评价,判明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

地类别。

4、查明环境条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

5、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地下水及地基土

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查明湿陷性黄土的分布、场地湿陷程度、地基湿陷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

施建议。

7、对地基基础设计方案提供设计参数,并进行论证性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方

案。

8、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

征。

9、对建筑物基础方案进行论证,按照建筑物对地基强度和变形的要求,对天然

地基、复合地基,提出适合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符合上部结构条件的地基基础方案建议。

10、提出影响工程施工的不利地质因素,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及现场监测工作提出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与规范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做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规范和标准不全或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建筑与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第()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

(六)技术部分资料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 项目管理机构

(九) 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勘察设计费投标费率(小写) %,施工费投标费率(小写):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名称

设计费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施工费率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计划工期

投标范围

项目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有效期

质量标准

备注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截图的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平顶山市****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成员1(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2(成员): 。

联合体成员3(成员):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肆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壹 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五、实质性条款承诺

(格式自拟)


六、技术部分资料

(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后附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八、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后附人员证件图片或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投标单位信息总览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地址: 。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证资格证书名称: ,注册号: 。

设计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证资格证书名称: ,注册号: 。

项目组成人员: 。

类似业绩(如有可填写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中标公示查询媒体、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验收日期): 。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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