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硫酸钾型有机肥料、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
二、采购需求及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其他要求 |
肥料:硫酸钾型有机肥料(华昌) | 180包 | 13500 | N+P2O5+K2O≥5.0% 有机质≥30.0% 规格:40kg/包 |
农药:5%氯虫苯甲酰胺悬浮剂(普尊) | 960袋 | 7200 | 有效成分含量:5% 剂型:悬浮剂 规格:15ml/袋 |
农药:75%肟菌●戊唑醇水分散粒剂(拿敌稳) | 900袋 | 6300 | 总有效成分含量: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肟菌酯25%、戊唑醇50% 剂型:水分散粒剂 规格:5g/袋 |
合计 | 27000 | / |
三、采购方式、中标人数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采购由1家符合相关技术参数的投标单位中标,在相关技术参数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符合农业行业生产管理规定、证件齐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
6、所投农药商品必须有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适合园艺作物使用,包装和标签符合农业部农药登记规范和对包装上标签的要求;所投肥料产品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或在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符合执行标准《NY/T 525-2021 有机肥料》,登记作物包括园艺作物。
7、按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所投产品需是2024年新货,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二年及以上。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服务要求
1.按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
3.按采购方指定地点、时间,由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分发到户,提供出货清单、签收证明、送货照片等资料,对产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4.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5.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投标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者纸质版送至指定地点,每页加盖公章):
①投标主体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⑤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明材料;
⑥符合采购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⑦产品高清照片;
⑧对投标人有帮助的其他证书或文件资料。
2.投标书(须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带至开标会):
①产品报价单;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许可证明材料;
⑥符合采购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⑦产品高清照片;
⑧对投标人有帮助的其他证书或文件资料。
七、公告、报名、开标时间、方式和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媒体: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点击登录查看版块。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下午5:30截止。
4.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dy****@163.com)或纸质版送至指定地点(点击登录查看408室),采购人及时确认收件并反馈。
5.开标时间:****下午3:00。
6.开标地点:丹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四楼421会议室。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在相关技术参数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2.供应商报价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质量检验、宣传培训、保险及验收合格前和保质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包括人员、交通、食宿、核查工具、办公、检查、税金等与本次招标核查有关的所有费用,也包括按采购方指定地点供货并分发到户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次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服务,3年内不得进入丹阳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4.招标结束后,由点击登录查看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部门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及时发货。
5.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与中标价格,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拨付给供应商。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华蒋旭
联系电话:0511-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