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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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问题描述: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设计资质为“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设计资质为“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修订本)规定,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