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就我单位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选。
一、项目说明
(一)内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承担财政评审协作机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其中: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委托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及相关工作;征集工程造价咨询入围供应商,对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项目开展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协助预算评审(审核)、工程结算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范围: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包括且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公告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组织、质疑投诉答复、招标档案整理移交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规范进行工作,符合国家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近6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七)招标代理服务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围标、串标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四、遴选办法
业主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递交的资质、信誉、业绩及收费报价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1家承担该项工作,未入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1份
1.报价函(报下浮率,报价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报名要求所涉及的资料;
4.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6.其他报名单位认为有优势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1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盖章密封和加写标注的资料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海口市****
3.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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