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采购 | (1)涵盖建筑结构(如墙体裂缝修补、屋顶防水处理等)、电气系统(照明灯具更换、电路故障排查与修复等)、给排水系统(管道疏通、水龙头及阀门更换)、装饰装修(墙面涂料翻新、地砖修补)等多方面的日常零星维修工作。 (2)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小型设施设备(如门窗五金维修、空调机通风设备的简单故障处理等)的维护与修理。 |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 | 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一年内为履约期。 | 项目拟遴选6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服务供应商,保障采购人日常零星维修服务。 | 说明:1.本项目按照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价=结算审核价*(1-下浮率)【如: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则结算价=结算审核价*(1-10%)】,结算审核价是指采购单位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的价格,审核依据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服务期间红河州****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 3.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材料、配套设施、辅助材料、机械费、所有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劳务、运输、队伍迁移、保管、管理、装卸、安装、调试、规费、保险、税金、利润以及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必要辅材的供货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 4.在零星维修项目报价基础上,下浮率不低于2%。 5.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项目预算:180万元。 ★2.质量要求: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合同等进行验收。 (2)工程完工后,招标人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招标文件、合同等所列明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进行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3)工程验收前,中标供应商应对工程进行全面自检,符合验收条件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 (4)若零星维修项目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给予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工程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2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第二次验收未通过,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三次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若第三次验收仍未通过,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在2021年11月以后的,提供2022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按附件5规定格式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按附件5规定格式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时间证明以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按附件5规定格式承诺)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按附件5规定格式承诺)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按附件5规定格式承诺,采购机构在开标后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严格遵守部队相关保密要求,须签订保密协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需在军队采购网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页面截图)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整,未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提供转账记录凭证复印件;以保函形式缴纳的,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保函开具,携保函原件至开标现场进行审查。鼓励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严格遵守部队相关保密要求,须签订保密协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需在军队采购网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页面截图)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云南省 昆明市 八、样品 九、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申领方式 (一)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附件)。 注:报名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曾老师、滕老师 联系电话:**** / **** 地 址: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