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CHL-2024-12)
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
一、
招标条件
本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为商住一体综合开发项目,物
业形态包含:高层住宅及商业裙楼。其中,地下负2至负4层为地下车库(其中B2层为商
业停车楼层,B3、B4层为住宅停车楼层),地下负1层至地上4层为商业,地上5层至25
层为住宅。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单位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且通
过有效年检)。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记录。
(五)投标单位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单位声明。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且通过
有效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三)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
时提供)。(六)投标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记录,报名时
须提供投标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页截图,以"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七)投标单位声明原件加盖
公章(格式见附件1)。(八)有联系人方式(含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职务及邮箱)的
工作联系单原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按以上资料一式一份。投标单位报名时资料不
全的,不加盖公章的,不提供原件核对的,不予受理报名。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四川
省成都市****
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
任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七、
其他
项目概况:
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为商住一体综合开发项目,物业形态包
含高层住宅及商业裙楼。其中,地下负2至负4层为地下车库(其中B2层为商业停车楼
层,B3、B4层为住宅停车楼层),地下负1层至地上4层为商业,地上5层至25层为住宅。
本次招标项目为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部分(推广名:航利广场),即项目地下负2层
至地上4层,已于2021年10月开业。航利广场地下负1层至地上4层建筑面积33167.32
平米,可租赁套内面积约2.1万平方米。
投标限价:
(1)运营服务费:计提百分比不超过35%;(备注:运营服务费=项目经营利润*计提百分
比)
(2)人工成本: 不高于180万元/年(注:本项人工成本费为投标单位人工成本费用,不包
含招标单位派驻人员。投标单位服务于本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15人,派驻现场人数不少于9
人);
以上投标限价均含6%增值税。
如投标单位所报上述报价超出相对应的投标限价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件1:附件1 投标单位声明
点击登录查看:
我司就参加航利.星海湾三期北区商业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
明:
一.我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单位或
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我司保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承
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无论任何时候,贵司均可无条件取消我司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贵司有权单方
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我司愿承担由此给贵司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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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
公司商务部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亚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
联系人:
蒲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蒲龙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亚物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