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 本溪市****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陶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四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004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他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修正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2.按原开标时间进行开标,即****9时30分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周春红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