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管材公开竞谈采购补遗
采购编号:****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管材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采购。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组织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滏阳路顺平街至前进大街段于 2022 年建成通车,育才大街至京衡大街段于 2023 年12 月建成通车。两段均规划为城市****
业主单位: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2 招标内容:材料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竞谈采购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并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近两年的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满足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规范。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其他要求:
3.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部门、交通部、甘肃省交通厅及相关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不合格供货商的单位,或抽验检验、或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7.3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名单的投标人
3.7.4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投标人必须为项目公司入围名单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一级代理。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0:00至****15:00于铁建云采平台报名。
5.2 凡参与投标者,请于****10:00至 ****15:00,至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购买招标文件。
5.3 潜在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报价截至时间)****15时00分。
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6.2 供应商采用以下网上报价方式报价: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文件包含:回复函、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办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仅限代理商)等】。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rccep.com)发布。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使用单位(项目):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玉同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10.相关要求及说明
10.1 报价文件组成:回复函、报价单、授权委托书(若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办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完税证明)、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0.2结算及付款:
结算:材料的结算方式为一票制结算,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结算周期,凭现场的收料单到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当月材料数量、单价和金额,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签字的收料确认表在当月23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当月的票据当月结清,过期作废。
付款:每月在办理结算且乙方提供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开累供应货款的60%,剩余40%记入下月开累货款。全部供货结束,双方完成对账结算,且所有货物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货款。应付未付货款中标方同意作为工程垫资,甲方在任何情况均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延期付款利息。
项目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和票据支付相结合方式,货款支付比例现金与票据支付金额不小于50%比例(如计划已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单位100万元,其中现金为50万元,票据为50万元),其中票据为铁建银信、云信、工行 E 信、建信融通等,所支付票据所产生的贴息费用均由供应方自行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方式的贴息费用。
10.3 收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
10.4 验收方式:
数量验收:现场点验数量验收、检尺验收配合。
质量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并以甲方试验室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结果为准。
质保期:3个月。
10.5 材料运输、保险、装卸及安装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10.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方必须提供产品的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和国家权威部分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0.7价格确定方式:固定单价结算,过程中不在增加任何费用。
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GC-001 | 钢筋混凝土管 | 顶管专用三级钢承口管、内径2000mm,壁厚200mm | 米 | 152 | 23S516,页18 |
2 | GC-002 | 玻璃钢管 | 内径1400mm,壁厚40mm,环刚度大于12000 | 米 | 18 | GBT21492-201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 |
3 | PE管 | DN110 | 米 | 530 | ||
4 | 聚乙烯PE100塑料管 | dn630,壁厚60mm,1.6MPa | 米 | 5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