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涧沟崖村土地,西至涧沟崖村土地、中交(临沂)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土地,南至涧沟崖村土地,北至政府储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2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涧沟崖村土地、政府储备地、山东福友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西至涧沟崖村土地,南至政府储备地,北至金凤村(黄泥岗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3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政府储备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罗西街道公路用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罗西街道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4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西石埠村土地,西至西石埠村土地、政府储备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罗西街道公路用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罗西街道公路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5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西石埠村土地,西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6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西石埠村土地,西至金凤村(凤凰庄村)土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7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西石埠村土地,西至西石埠村土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8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西石埠村土地,西至西石埠村土地,南至西石埠村土地,北至西石埠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9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杭头村土地,西至杭头村土地,南至杭头村土地,北至杭头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10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杭头村土地,西至东石埠村土地,南至杭头村土地,北至杭头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11范围:四至范围东至杭头村土地,西至杭头村土地,南至杭头村土地,北至杭头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2拟用于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地块9-10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 拟征收土地地块1-8、地块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地块9-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及罗西街道办事处拟于****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临沂市****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至****。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 特此公告。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