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有效许可证件,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食材供给合同业绩。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5)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6)近三年(****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