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村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技术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172.681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本工程按照一标到二标的顺序开标,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应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 村别/道路名称 | 道路位置 | 计划长度(m) | 计划宽度(m) | 厚度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
(cm) | ||||||||
一标段 | 斜庄社区**** | 翻身河路1组 | 280 | 3.5 | 15 | 116300 | 308560 | 路基需增加2m宽共280长(30cm厚碎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大圣中路西段9组 | 600 | 1.5 | 15 | 131200 | 1.需废渠,回填路基增加2m宽共600长(40cm厚碎砖) | |||
12组居住线 | 280 | 1.5 | 15 | 61060 | 1.需废渠,回填路基增加2m宽共280长(40cm厚碎砖) | |||
月旦社区**** | 长元西南北路32组 | 530 | 3.5 | 15 | 206300 | 283300 | 路基需增加1.5m宽共100长(30cm厚碎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鱼场路23组 | 200 | 3.5 | 15 | 77000 | ||||
唐堡村/31、32组路 | 31.32组 | 680 | 3.5 | 15 | 277300 | 277300 | 路基需增加1.5m宽共680长(30cm厚碎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二标段 | 蒋殿村/12-16-18组通居路 | 18组 | 320 | 3.5 | 15 | 123200 | 390100 | |
16组 | 290 | 4.5 | 15 | 149550 | 路基需增加4.5m宽共80长(30cm厚碎砖) | |||
12组 | 210 | 3.5 | 15 | 83350 | 增加2.5m*5m厚度20cm的现浇板,φ16@150双层双向 | |||
100 | 3 | 15 | 34000 | 路基需增加0.5m宽共100长(30cm厚碎砖) | ||||
黄行村/惠民路 | 4组 | 270 | 3.5 | 15 | 110200 | 467550 | 路基需增加1.5m宽共270长(30cm厚碎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30组 | 300 | 3.5 | 15 | 122500 | 路基需增加1.5m宽共300长(30cm厚碎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 |||
12组 | 240 | 3.5 | 15 | 92400 | ||||
6组 | 370 | 3.5 | 15 | 142450 |
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标准按国标施工),路面以下部分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内(具体见每条路的工程量),不另计费。
中标单位购买的商混,必须提供商混单位的资质证明及商混质量检测证明。
2.1施工要求:
(1)路基部分:察看每条路情况按要求(图纸)施工,因各条路路况不一,路基情况不一,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先勘察施工现场。
(2)路面部分:浇灌水泥砼路面宽度、厚度按具体标准实施,其水泥浇筑层需符合通达工程的标准(商混)(水泥标号42.5级,砼标号为C30,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按技术要求设伸缩缝并灌封)。
(3)路面必须平整,不允许调拱;
(4)沿线如有涵洞被施工方破坏的,需由施工方负责修复;
(5)本工程路基修建部分,均要进行路基先行验收,待路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砼路面浇筑,未经验收擅自浇筑砼路面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道路试验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包含于投标总价中,检测单位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发包人抽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抽检的检测单位由发包人选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市****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14: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14: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如皋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如皋市****
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1811863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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