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遴选“定城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
管护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我镇“定城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维修项目”建设工作,采取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遴选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定城镇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维修项目
(二)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预算金额:29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2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计划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高标准农田内生产道路、渠道、水利基础设施进行管护修复。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单位,中标单位承担项目施工工作。
三、施工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
四、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林家武,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四)组织评选:定城镇将通过班子会(党组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选取1家项目工程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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