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审计需求,现就点击登录查看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服务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备案须知
本次备案同时面向新备案及已备案中介机构。新备案中介机构必须按附件1要求提交完整备案材料;已备案中介机构,如有公司名称、办公地点、人员等变更的,须提交附件2及相应变更材料;没有变更的无需提交材料。
二、报送材料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至****工作日期间(上午9:30-11:00,下午2:00-17:00)。
2.报送方式:现场递交。
3.联系人:陈宏辉、陈媛、钱莹;联系电话:****、****。
4.现场考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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