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铜鼓县电子信息产业创新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5次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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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1.4.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 月5日 ; 回复: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 月 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 月5日,修改工期时间已招标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八页12.1.1说明事项中第3点、本项目招标要约约价 ****.29 元。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前工程款的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10%(含)以内时按中标清单价结算,涨跌幅度超过 10%时,超过部分仅水泥、砖、砂、碎石、钢筋、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参与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清单单价(补超出部分材料价差)结算。 回复;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9 元。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前工程款的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70%”;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10%(含)以内时按中标清单价结算,涨跌幅度超过 10%时,超过部分仅水泥、砖、砂、碎石、钢筋、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参与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清单单价(补超出部分材料价差)结算。 (3)招标文件第五页4.4.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出)其中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回复:进行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以澄清文件保证金伍万元保证金额为准! (4)招标文件第13页12.2.1说明事项中⑨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增加专业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要求为:房建建筑工程类) 招标文件第13页12.2.1(22)增加:④本工程不得挂靠 、不得转包 ,如若发现有挂靠或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5)招标文件第80页投标文件承诺书中3、我单位近三年[自 年 月 日(含)始至投标截止当日(含)]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修改回复:投标承诺书中3、我单位近三年[自 2021年12 月 20日(含)始至投标截止当日(含)]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全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6)资审文件第8页10.8、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企业登记注册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信息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征信证明、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开标前在本单位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社保证明材料;八大员上岗证书: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 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管理员 C 类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开标前在本单位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社保证明材料。 补充说明:其中资审文件中要求的法人征信证明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第四次补充答疑只是补充说明(法人征信证明材料)的评审依据,并未取消资审文件中需要提供法人征信证明材料和企业信用报告,只是增加了(评审点)评审依据为:不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即可满足投标条件。(资审补充说明请查看附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