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标条件
02 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隆华路(兴川路-兴启路)道路整治及排水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含一审报告)标段(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天回街道隆华路。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改造的隆华路设计长约880m(桩号K0+000~K0+879.578),实施长度约 812m(桩号K0+040~K0+852.391),道路标准红线宽30m,两侧各10m 绿化带,道路等级为城市****
2.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起至完成合同履约全部内容止。
2.5 招标范围:隆华路(兴川路-兴启路)道路整治及排水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含一审报告)标段(第二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参加图纸会审会议及对应的造价测算工作;
(2)清标工作并出具清标报告;
(3)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4)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签证、图纸会审)的资料复核、测算,协助甲方完成造价变化的备案/审批手续工作;
(5)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审核工作;
(6)对涉及索赔费用事项的复核及相关资料收集并提出咨询意见;
(7)对需核价材料(设备)的提供咨询成果,按招标人程序完成备案手续;
(8)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9)项目动态造价分析,按招标人要求编制(更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月动态报告》,为招标人及上级部门提供及时的工程数据;
(10)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审核服务工作;
(11)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12)出具一审报告(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工作报告和施工结算内审报告)。
(13)配合招标人审计工作。
注:一审报告费包含在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费中,不单独计费。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现行国家计价规范、计算规范等;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个标段;
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 (须为本单位人员)。
(4)业绩要求:****以来具有1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类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0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05 投标文件的递交
06 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