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 性质 | 租赁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租赁起始价 (万元/年) | 加价 幅度 | 租赁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当土租2024-1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33.34 (0.2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2256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2256 |
当土租2024-2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400.10 (0.6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6768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6768 |
当土租2024-3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645.51 (0.97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0.9855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0.9855 |
当土租2024-4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2375.51 (3.56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4.0157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4.0157 |
当土租2024-5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7400.44 (11.10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2.5208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2.5208 |
当土租2024-6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248.25 (1.87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8999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8999 |
当土租2024-7号 | 太白镇,青山路西侧 | 1168.07 (1.75亩)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5年 | ≤2.0 | ≤百分之四十 | ≥百分之三十 | 1.7780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1.77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此次挂牌租赁活动。
三、本次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8时至****16时,到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获取租赁文件。
四、本次租赁交纳租赁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提交租赁申请截止时间均为****16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地点为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17时前确认其申请资格。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当土租2024-1、2、3、4、5号”规划条件编号为****,“当土租2024-6、7号”规划条件编号为DG-2024-012)。
2、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租赁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一般杆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土地租赁金缴付及土地交付方式:一次性签订五年《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缴,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同时交付土地,每一年租金支付到期前1个月内支付下一年租金。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经县****
六、挂牌时间为****8时至****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租赁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租赁地块租赁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号:********
(缴纳租赁保证金须备注地块编号)
注: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由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当涂县****
联 系 人:胡磊、蔡凌
咨询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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