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定于 ****日10:00时对5、粉洲村六顷围74号2亩土地进行二次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该交易项目只允许点击登录查看组织成员参与报名竞投。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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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底价总额:16000.0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无 。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点击登录查看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50.00 元/亩﹒年,最大加价不得高于500.00 元/亩﹒年。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1.凡属本村 (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非本村村民不得参与投标。 2、没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必须在报名日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报名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斗门区****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 9:00 起至 **** 17:0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斗门区****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 17:0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30000.00 元整(¥30000.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账户。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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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村集体处理,并将其列入斗门区****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 10:00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发包按鱼虾塘现状发包,村委会不再对鱼虾塘作任何投入和改造。 2、本集体经济组织须明确本次发包农用地的土地性质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如属基本农田粮食生产范围的农用地,则严格按照珠海市**** 3、合同签订后,如承包者出现违规违约的,根据发包方案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到罚款的,在该户村民股份分红中扣除。 4、承包期内,乙方如需转让本合同承包经营权的,村委会不办理转让手续。如私自转让承包经营权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发包规定的,所有责任由原承包者承担。 5、鱼虾塘只限于水产品养殖,不得种植莲藕,塘底一律不准种植花卉苗木。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村委会有权收回其承包权并重新发包。 6、根据《斗门区**** 7、村委会、水利所等职能部门在围堤内已预留的水利用地,水一但需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将该土地交回村经联社,村经联社只需按照该股土地中标价格均价对相应的面积和所剩年限作出土地回收。不作任何的经济补偿。 8、承包者在承包项目的土地涉及或邻近水利护堤地的,不能在护堤地管理范围内(堤脚线外延25米(含堤外用地))擅自搭建任何类型的构筑物(含临时)。否则,按水利护堤用地相关管理法律规定进行清拆处理,否则,按照谁搭建谁拆除的原则进行拆除,据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者承担。承包项目占用护堤地的,如水利建设需要的,则无条件退回占用地或配合整改,以确保围堤防护的安全。 9、承包者可在承包地依法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简便的生活设施,所搭建的建筑物必须是临时建筑,并在承包期限内报建审批后方能进行搭建。所搭建的临时建筑不得以水泥混凝土结构进行构建,并且符合相应的消防条件;搭建后的棚舍不得用作房屋出租或经营性活动,其设施仅作农业用途,不能改变土地原貌。若出现违规搭建行为,按相关管理法律规定由村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对违规搭建部分进行清拆处理,并由承包户承担清拆费用;不配合清拆处理或者出现抵触对抗行为的,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10、如原承包户没有投得原承包鱼虾塘的,在围内的所有附着物必须在2024 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新旧承包户协商除外),如过期不搬迁的,视其放弃所有权,由村委会自行处理。 11、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严格按照《关于珠海市**** 12、公开投包后,原承包户如果没有投得原项目的,必须无条件按时交出土地,如拒不交出的,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原承包户负责,并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村委会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3、投标者一经报名参加投标,即认同该发包方案的条款,投标标的中标后,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标,若弃标的,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重新发包。 14、如遇流标、弃标的,则另定时间公开发包。涉及第二次或第三次重新发包可由村“两委”会议决定发包方案内容。(包括底价、投标保证金等规定)。 15、合同签订后,承包者自行办理用电报装手续。 16、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缴存投标保证金和在三资交易平台网上进行报名。 17、缴存投标保证金只能以转账的形式进行缴款,不能现金存款到保证金账号,否则缴款无效,且竞投意向人的银行户名需与在三资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一致。 18、每一个投标保证金账号对应一股土地,竞投意向有义务保证其缴款的保证金账户无误,如因个人问题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所造成的损失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19、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投条件(电脑设备和网络环境等),竞投意向人(竞投人)参加竞投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投意向人(竞投人)自行承担,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20、为了确保网上竞投顺利进行,已报名成功的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或单位,请提前登陆上线,避免因设备或网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21、为使您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使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陆。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至 ****,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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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粉洲村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 | ||||||||||||||||||||||
联系人: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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