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本项目公示时间:****至****止。
一、公示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中医药动物实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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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