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czb-2024-814)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公务车辆驾驶服务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公务车辆驾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 3.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 3.4 投标人须承诺: 在最近三年内(****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 3.5 投标人须承诺: 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3.7 投标人须承诺: 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8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 3.9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0时00分到****19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合同;
- ③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代理人参加时提供: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元): 300元(现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5时30分
递交方式: 喀什地区喀什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5时30分
开标地点: 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分行会议室)
七、 其他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
地址: 喀什地区喀什市****
联系人: 秦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 李斌、李武涛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查武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