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年度柴油采购项目(二次)澄清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中心于****发布了《2024-2025年度柴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现发布澄清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成交人需按中标通知书发布当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次成品油价格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当月执行价格,以此为依据结合招标数量,计算得出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变更为“本项目成交人需按中标通知书发布当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次成品油价格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按照中标费率,计算当月执行价格,以此为依据乘以招标数量,计算得出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月没有发布成品油价格通告,则执行最近一次发布的成品油价格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
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柴油为估算量,招标后按实际用量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结算。投标人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告中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浮动费率报价。(中标人按照每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次成品油价格的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月执行合同价格。)”变更为 “柴油为估算量,招标后按实际用量签订合同、供货、验收、结算。投标人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告中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浮动费率报价。(中标人按照每月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次成品油价格的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月执行合同价格,如果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月没有发布成品油价格通告,则执行最近一次发布的成品油价格通告中对应的油品型号最高批发价格。)”
3、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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