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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相关家电经销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现公开征集参与活动销售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首批参与企业报名时间截止至****,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以后每月新增企业报名时间为当月15日前。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1.在二连浩特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主营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暂定手机、平板电脑、学习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耳机、AR、MR、VR产品等,以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要求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开具正规发票的能力。按照单品开具正规发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包含政府补贴的实际销售价格。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姓名,发票中销售货物的“项目名称”“规格型号”等根据活动要求填写符合要求的商品品类、规格型号,必须真实、规范。其中,手机产品还需在发票上填写IMEI(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或MEID(移动设备识别码)。
3.企业财务管理健全,拥有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具备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整理审计材料,提交相应的信息台账、凭证纸质资料。
4.建立完整销售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以及购买家电及3C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商品编码、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
5.配合提供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确保落实家电“收旧”,按要求登记并核实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旧家电回收价格、唯一编码的旧家电凭证序列号、购买人信息、发票信息、旧家电照片等),填报以旧换新台账。
6.具备提供“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条件。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将回收的旧家电交至有正规资质的家电拆解企业处理,不得私自进行拆解或进行翻新后流入二手市场。
7.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对于列入失信名单、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限制参加本次补贴活动。
8.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9.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及3C产品促消费企业要按要求签订承诺协议,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补贴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企业参与资格,向企业追回违规发放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 能够受理平台核销补贴,配备满足活动开展所需的电脑、打印机、POS机等设施设备和专职工作人员。
11. 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要按要求签订《告知承诺书》。优先支持在统计监测方面完成纳统工作以及承担安全生产主体工作任务的企业。
12.已经报名参加2024年二连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的企业,须符合2025年新的报名条件,重新提交所有报名资料,结合2024年企业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申报材料
请提供以下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家电销售额;
2.二连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3.二连浩特市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附件2);
4.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7.能够证明具备回收旧家电能力的佐证材料,例如:经营范围包含旧家电回收或者是与具备家电回收能力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同、回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拆解企业资质证明文件;(3C产品销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3C产品销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如无特殊情况,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参与企业将申报材料呈报市商务局。商务局对申报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将列入我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报名联系人:耿晓华 联系电话:****
附件:
1.二连浩特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3.二连浩特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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