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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枢纽二期水泥第二批2025年度招标文件

江苏盐城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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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和用水泥采购(第二批、2025年度)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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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现场管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

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我公司2023年12月份中标承建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为保证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决定对该项目混凝土拌和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第二批、2025年度)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新老客户参加竞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资金、业绩信誉等方面具备招标人要求的能力,提供能证明满足本项目生产能力的书面材料和相关图片并附在投标函后面。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至点击登录查看网站(http:****。

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丽(联系电话:****)(长征西路14号)

项目部联系人:徐士明(联系电话:****)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于****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并扫描上传至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文件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与点击登录查看丽****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四、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需在****上午9:30前从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滨海枢纽水泥采购(第二批、2025年度)投标保证金。其他方式的投标担保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已签订的合同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附的格式合同相关条款)已到账的银行收款凭证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琼花支行

账号:********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于****下午14:00在点击登录查看公司五楼会议室(扬州市****

五、供货内容及要求

1、水泥规格、品牌及暂定用量

品名

规格

产地

品牌

暂定数量(t)

备注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P﹒O52.5

盐城

海螺

60000

报价含13%增值税

合计

60000


2、投标报价以“百年建筑网”(https:****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420元/吨为基准报上下浮价;最终结算单价(元/吨)=订货通知单当天“百年建筑网”第一次发布的盐城市场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上下浮价。

结算举例:某中标人乙在投标时以基准价为基础下浮20元/吨,所供的P.O52.5水泥品牌为“海螺”,假如项目部****向乙发送200吨订货通知单时“百年建筑网”第一次发布的盐城市场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为420元/吨,则实际结算单价为网牌价420元/吨-下浮价20元/吨=400元/吨;若乙在投标时以基准价为基础上浮5元/吨,则实际结算单价为网牌价420元/吨+上浮价5元/吨=425元/吨,实际结算单价与实际所供品牌的网牌价无关。

3、投标价格为送货到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卸货后的价格,报价中均包含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并包含货物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措施等费用以及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水泥价格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

4、供方根据项目部水泥需求计划进行供货,结算数量以甲方在工地收货现场过磅后实际收到的水泥数量为准。

5、普通硅酸盐水泥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合同签订后有最新标准的,自动执行最新标准。供应过程中严格要求水泥标号为P.O52.5,如若供应过程中项目部查出供应商用P.C52.5水泥、P.C32.5水泥、P.C42.5水泥、P.O42.5水泥等冒充P.O52.5水泥的和用其他品牌冒用盐城海螺品牌的,项目部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造成项目部相关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产品报废、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费用和损失),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6、供货时间:2025年度,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部根据工期计划提前3天出具的“订货通知单”通知为准,水泥用量高峰时需24小时随时供货,急需货时不到货供货方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7、送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现场搅拌站(盐城市****

8、中标人需派专人为项目部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水泥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须在半小时内能赶到施工现场。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以招标人指派的人员在工地现场经过磅后签认的水泥送货签收单数量结合相应单价作为结算依据,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签收单一律无效。

2.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供货方在每月10日前与招标人项目部核对上月所供水泥数量及货款,招标人项目部凭供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核对一致的签收单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合同供货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必须报招标人项目部所属分公司相关人员审批后方为有效。

3.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货物运送到招标人项目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供货方同时提供已结算货款等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余款在材料检测合格后45天内付清。支付款项前,供货方须按付款额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可向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方式澄清。招标人单方自行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使用的质量、技术等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附件1)

2、投 标 函(附件2)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3)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4)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6、投标单位资信证明资料(见附件6)

7、营业执照及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内的拟供规格水泥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十、评标方式、标准及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以单位价格低者中标。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标: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逾期上传投标书的;

(4)招标人认为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

(5)报价未按要求填报或擅自更改投标格式文件内容的。

十二、特别提示

1、混凝土拌和用水泥采购(第二批、2025年度)拟选择一家供货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2、开标后未获得中标通知者,视为未中标,招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投标遵循投标单位自愿参与原则。一经参加投标,即视为投标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三、其他

1、招标文件作为水泥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水泥采购合同

混凝土拌和用水泥采购(第二批、2025年度)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点击登录查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注意:应填写对方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水泥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水泥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供货期限:2025年度,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部根据工期计划提前3天出具的“订货通知单”通知为准准。

3、供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施工现场搅拌站。

二、 水泥供应要求: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水泥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及产地如下:

品名

规格

产地

品牌

暂定

数量(t)

基准价

(元/吨)

上下(±)浮

动(元/吨)

暂定单价

(元/吨)

投标时暂定合价(元)

备注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P﹒O52.5

盐城

海螺

60000

420




报价含13%增值税

合计

60000






2、所报价格为送货到招标人工地指定地点并卸货后的价格,报价中均包含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并包含货物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措施等费用以及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水泥价格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

上表中基准价为“百年建筑网”(https:****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以上述为暂定价格,双方按最终实际结算单价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元/吨)=订货通知单当天“百年建筑网”第一次发布的盐城市场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 元/吨。

3、结算数量以甲方在工地收货现场过磅后实际收到的水泥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验收为准,招标人对进场水泥罐车进行过磅抽检,如发现吨位少于送货单标定数量,招标人将对于已进场材料按同比例下浮计量结算。确定少于2%量的乙方向甲方缴纳诚信违约金5000元/次。送货司机不配合过磅不予签单。

4、以上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并卸货后的价格,该价格已包含乙方管理费、拟获得的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535697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三、质量与技术要求:

1、普通硅酸盐水泥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合同签订后有最新标准的,自动执行最新标准。

2、供应过程中严格要求水泥标号为P.O52.5,如若供应过程中项目部查出供应商用P.C52.5水泥、P.C32.5水泥、P.C42.5水泥、P.O42.5水泥等冒充P.O52.5水泥的和用其他品牌冒用盐城海螺品牌的,甲方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需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造成项目部相关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产品报废、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费用和损失),负责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运输:

1、包装标准:散装。

2、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无]。

3、运输方式:乙方自行组织运输。

五、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水泥无损耗。

六、水泥交付:

1、甲方在要货前提前1天向乙方预报所需规格、数量等需求计划;乙方需在甲方提供计划日内供货,如乙方未能及时供货,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水泥用量高峰时需24小时随时供货,急需货时不到货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2、进场水泥须经二次检验合格,如二次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3、乙方所供水泥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现场需求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如因质量问题或供应商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退、换货时,市场水泥价格上调则按原进货价格不作调整;如换货当期市场价格下调则按进场当期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4、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约定的材料数量进行调整。

5、乙方将水泥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时,应随车携带该批水泥相应批号的出厂合格证明及出厂提货过磅单交给甲方。甲方指派在工地现场签认,并核对送货签收单所载内容与实际水泥是否相符,如有异议需当场提出。甲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在收货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七、水泥检验:

1、甲方应当在收到水泥之日起7日内对水泥进行检验。

2、乙方提供水泥有效检测证明或合格证、质保书相关资料。甲方对乙方水泥进行抽样送检,抽样送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若抽检不合格,乙方可对该批次水泥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仍不合格,乙方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水泥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调换合格品或退货,调换合格品或退货由甲方决定,调换或退货的运费及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导致水泥交付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水泥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本合同约定检验期间届满之日起由甲方承担;经按约定检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毁损、灭失风险仍然由乙方承担。

九、水泥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以甲方指派的 在工地现场经过磅后签认的水泥送货签收单数量结合相应单价作为结算依据,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签收单一律无效;如上述指定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提醒:当项目部在工地现场授权签收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变动时间、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权限,并让乙方签字确认后存档。)

2、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10日前与甲方核对上月所供水泥数量及货款,方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核对一致的签收单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合同供货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必须报甲方分公司 审批后方为有效。

乙方同时承诺:各结算期内的所有水泥数量已经结算完毕,不存在留存未结算的水泥数量和其他争议,所结报的水泥数量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不实水泥数量,我单位同意核减不实数。

3.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水泥运送到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双方必须办理结算,乙方同时提供本批次结算货款等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证明书、质量终身制承诺书等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余款在材料检测合格后45天内付清。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按付款额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供货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的人员和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指挥,或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有任何调增单价、降低质量标准、提前支付货款等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合同条款变更事项,经双方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并书面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经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所有补充、变更协议无效。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到位,在供货全部结束无异议后无息退还。

4、乙方需派专人为项目部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水泥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须在半小时内能赶到施工现场。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该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水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指标,或者供货期超出甲方指定供货期3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二、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签字人签字后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P﹒O52.5水泥技术条款;

(3)水泥采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第三章投标文件附件格式(附件1-8)

附件1(封面格式)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混凝土拌和用水泥采购(第二批、2025年度)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件2

投 标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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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到的贵公司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和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采购 (第二批、2025年度)招标文件,我方(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买卖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致函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标书所列产品,明细见《报价单》。

2.如果我方中标签约,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失误形成的风险均由我方承担。

3.我方再次重申:完全同意投标须知中关于“评标方式、标准、方法及特别提示”等陈述,我方认为贵公司有权单方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价格和质量、信誉和服务是中标的重要选择标准;无论贵公司是否选择我方作为中标单位,我方均尊重和认可贵公司的决定。

4.我方投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5.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最终确定我方供货,我方愿意按合同条款签约。

6. 所有有关招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开户帐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混凝土拌和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采购 (第二批、2025年度)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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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向贵公司供应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混凝土拌和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第二批、2025年度),价格如下:

品名

规格

产地

品牌

暂定

数量(t)

基准价

品牌

基准价

(元/吨)

上下(±)浮动

金额(元/吨)

备注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P.O52.5

盐城

海螺

60000

海螺

420


报价含13%增值税

1、上表中基准价为“百年建筑网”(https:****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P.O52.5水泥报价以基准价为基数报上下浮动价;最终结算单价(元/吨)=订货通知单当天“百年建筑网”第一次发布的盐城市场 海螺 P.O52.5水泥价格±上下浮价。

以上所报价格为送货到招标人工地并卸货后的价格,报价中均包含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并包含货物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措施等费用以及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和赔偿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水泥价格中),我方不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

2、结算数量以贵公司在工地收货现场过磅后实际收到的水泥数量为准,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验收为准。若贵公司对进场水泥罐车进行过磅抽检,如发现吨位少于送货单标定数量,我方同意将对于已进场材料按同比例下浮计量结算,确定少于2%量的我方缴纳诚信违约金5000元/次,送货司机不配合过磅不予签单。水泥用量高峰时需24小时随时供货,急需货时不到货每次缴纳违约金5000元。

3、我方承诺:我方提供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供应过程中如有冒用盐城海螺品牌和标号的,贵公司可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愿意承担50万元违约金。造成贵公司相关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产品报废、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费用和损失),我方自愿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4、我方接受贵公司招标公告中列明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收款前我方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5、我方派专人为贵公司项目部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水泥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能在半小时内赶到施工现场。人员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其他特别优惠或服务的内容(没有的可不填写,也可另附说明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担任 (职务名称)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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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投标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拌和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52.5采购 (第二批、2025年度)投标文件和处理投标过程中的事宜。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还包括: 参与谈判、签署文件、协议及合同。

该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上述文件及办理的上述投标事宜,投标人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委托期限: 天。

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投标单位资信证明资料

附件7、水泥厂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内的拟供规格水泥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附件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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