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报告厅显示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需求中“控制终端”更正为
6 | 控制终端 | 1、CPU 信息:物理核数≥10个,主频≥3.7Ghz,(投标供应商给出的 CPU信息应包含 CPU 型号) 2、内存配置容量≥8GB; 3、固态存储容量≥ 128GB; 4、机械硬盘存储≥1TB SATA 硬盘; 5、USB 接口数量:机箱前面板应提供不少于 3 个 USB接口(含2个USB3.0及以上接口); 6、显卡类型:独立显卡; 7、独立显卡显存容量≥2GB; 8、显卡外接显示接口:显卡至少支持 VGA、HDMI、DVI、DP、 Type-C中1种显示接口,并与显示器接口相匹配; 9、显示屏尺寸≥21英寸; 10、显示屏分辨率≥1920x1080; 11、鼠标数量≥1 个; 12、键盘数量≥1 个; 13、关键部件安全要求:CPU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 1台 | 工业 | 否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注:(1)控制终端其他未列入指标详见《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需求标准》中的加“*”指标未列入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按最低要求满足,《需求标准》中的非加“*”指标未列入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阐述说明,不做强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环节不需要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在投标响应表中提供的技术响应不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未列入的加“*”指标承诺不低于《需求标准》中要求的,即视为相关产品符合要求。履约验收阶段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采购清单中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为列入品目清单内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为响应无效。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更正为“****10点1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池州市****
联系方式:15605669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池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