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2024〕2070号)的储备要求,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建设规模:计划总规模为30万亩,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省厅下达任务计划为准)。
2.4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资金。
2.5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出具成果(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测量、设计等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完成的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以哈尔滨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1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
3.3、信誉要求
3.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网址:http:****。
3.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09时30分。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线上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巴彦县****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