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业主项目部
业务外委服务项目-二次
HTNM2024FW-019-二次
(招标编号:
HTNM2024FW-019-二次)
公示结束时间:
****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5年基建工程业主项目部业务外委服务项目: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
阿拉善金圳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3.1970万元,
质量:
/,工期
/
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磴口县旭日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投
标报价:3.1982万元,
质量
:
/
,
工
期/交货期/服
务
期:
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
内蒙古制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1910万元,
质
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56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山西辉屋
中标候选人(阿拉善金圳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磴口县旭日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制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阿拉善金圳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候选人(磴口县旭日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的
资格能力条件
:
/;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
制盛
人
力
资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
力
条件: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26.com(接收异议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异议受理电话:
****、****(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00)。
三、
其他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业主项目部业务外
委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HTNM2024FW-019-二次)
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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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2025年基建工程业主项目部业务外委服
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HTNM2024FW-019-二次)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
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标段号
标
段名称
入围候选人排序 入围候选人名称
投标
报价
(元)
本项目负责人质量
国际
(真实性承诺)工期
(服务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01 5 00663
12025年基建工程业主项目部业务外委服务项目第一阿拉善金圳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31,970.00 孙国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一
第二磴口县旭日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31,982.00王霞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25年1月1
日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二
第三内蒙古制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1,910.00张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至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综合排序第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
提出。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
有直接 利 害关系的 当事 人 有异
议 的 ,
有权依 法
进行异 议 ,提
出异议时应注意 以下 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126.com(接收异议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异议受理电话:
****、 ****
(电话受理异议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 14:3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展有限公司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
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
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6.发布媒介
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
impc.cppchina.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发
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标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供电分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联系人: 阿拉善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辉腾国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康士雄、马鹏飞、常晓冬、李亿宸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康士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