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湛江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餐具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湛江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
行政区域 | 霞山区 | 公告时间 | **** 17: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湛江开发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湛江开发区**** | ||
预算金额 | ¥45.4796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湛江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苏业****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湛江开发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邀请函.docx |
项目概况
湛江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湛江开发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湛江海关第二技术业务用房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4796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4796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详细要求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或具有授权权限的对应上级分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分公司的人员、资质证书和业绩对分公司有效。2、投标人为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的经营人员(投标人出具承诺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最终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开发区****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开发区****
五、开启
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湛江开发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 12 月 20 日至2024年12 月 27 日期间(报名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湛江开发区****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供应商应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上发布的更正(澄清)公告。
3)购买了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特别说明:
1.本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