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详细评审企业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请问:
(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AAA 级企业”,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颁发的“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3)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综合数据统计排名(装饰类前10名),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4)四川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建筑装饰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此节点的支付方式难以支撑过程的施工,请问能否改成第①条支付至合同额的10%;第②条第③条同样是支付至合同额相应的比例(例如支付至70%),而不是对应的价款。其余支付方式同上建议。
回复:调整内容见“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3.合同专用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约定,本项目能否更改为每月支付进度款,支付方式为:月进度款7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为85%,竣工决算批复后付至97%。
回复:调整内容见“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4.招标文件P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民用建筑范围包括哪些例如写字楼、医院等是否属于民用建筑
回复:写字楼、医院属于民用建筑。
5.招标文件中的业绩和人员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
回复: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6.我司拟参与投标的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第71页2.2.1(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600 万元的民用建筑景观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有如下疑问:
(1)因具备单独景观类的业绩较少,为了提高项目的投标竞争力,给予更多企业参与机会,增加招标人的选择性,请问我司提供民用建筑的施工业绩,其中合同内容包含景观工程的施工,并出具建设单位的盖章材料用于证明该业绩中景观的施工金额达到1600万,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民用建筑施工业绩中包含不少于1600万元景观绿化施工内容,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景观部分工程金额的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请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多数包含在一起施工,类似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6附表1中景观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园林工程相关专业,请问专业为:“园林设计与工程管理”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
8.招标文件对景观园林改造工程没有要求企业资质,请问联合体中负责园林施工的单位需要提供什么资质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请问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业绩能否和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中投标人业绩重复
回复:项目经理业绩与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
10.请问本项目业绩匹配度如何定义是否简单理解为改造提升类住宅匹配更佳
回复:匹配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模、涉及专业、合同金额等因素。
11.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企业实力的评审,我方提供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证书,是否认可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2.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已于2017年取消。该项目中要求提供景观技术负责人专业要求为园林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建议景观技术负责人要求修改为市政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
回复:景观技术负责人要求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本项目关于景观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园林工程相关中级工程师”,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通知,取消了城市****
回复:景观技术负责人要求不做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14.项目名称:合肥轨道TOD 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编号:****,此项目下发的清单文件中有两个ZB文件,没有办法上传TB文件,请明示。
回复:已合并,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15.此项目的控制价为****.92元,而补疑一中给的最高限价为****.36元,二者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如以补疑一中的最高限价为准,请重新发布控制价文件。
回复: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2元,删除补疑1中“最高投标限价为****.36元”表述。
16.本项目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除项目经理外的主要管理人员和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认可。
17.商务详细评审中有匹配度打分,具体以哪些因素参考依据,如合同金额、楼栋数、总建筑面积大小是否有顺序排列,请明确。
回复:匹配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模、涉及专业、合同金额等因素,无顺序排列。
18.商务详细评审中,如同一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分别计分请明确。
回复:可以。
19.投标文件系统中投标函(报价文件)版块中投标函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是否使用招标文件中投标函,并制作上传至报价文件封面版块中
回复:经查看,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报价文件)”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报价文件中“一、投标函”实质性内容一致,投标人可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报价文件)”格式完善。若已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报价文件中“一、投标函”格式制作并上传,予以认可。
20.请问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标段处是否可用“/”填写
回复:可以。
21.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2.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3.招标文件答疑一提供招标清单分两个部分,提供两份ZB,投标系统仅能上传一份TB文件。请问第二部分(模拟清单)部分是否可以和第一部分合并上传至投标系统中
回复:已合并,详见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中“建设规模”修改为:合肥轨道TOD紫云湖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31068.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901.04平方米,项目位于合肥市****
(二)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第二部分《模拟清单部分》】修改内容:
1、第二部分《模拟清单部分》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第二章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补遗”
调整为:
“见本项目招标补疑中的招标范围”
2、第二部分《模拟清单部分》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第三章 编制依据 :
“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修编内容。”
调整为: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0版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
3、第二部分《模拟清单部分》增加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
(1)采用的计价依据:
①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②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③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提资;
④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模拟清单编制答疑;
⑤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修编版)、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计价定额、2020版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20版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
(2)采用的价格信息来源:
①主要材料价格:采用 2024 年第12期 合肥 地区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除税价;信息价没有的材料、设备按照市场询价(除税价)计入。
②定额人工单价按140元/工日计取,定额人工费参与取费、取税,人工信息价相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增加部分 20.47 元只计取税金。
③机械费价差按规定计取。
(3)工程取费:
本工程措施项目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不可竞争费费率按“ 建筑 工程取费标准”中费率计取。
(4)税率计算: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按9%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
(5)其它说明:
①本项目清单为模拟工程量清单,依据以往项目编制的经验及结合所发的设计说明、答疑回复进行编制,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多项或漏项或做法调整等,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②本清单工程量及清单项均为暂定,后期据实调整,清单包含内容与合同中承包范围矛盾的,以合同中关于承包范围的条款为准,但并不影响本清单单价的效用。若出现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如果由中标人来完成的,本清单所标的单价也适用。同时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工程量差的因素,即各项清单的成本单价为固定单价,除清单描述可调的因素外,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发生调整。
③模拟清单招标阶段部分清单描述未能具体化的清单项(招标人有绝对解释权),投标单位应根据以往施工经验,综合考虑报价,后期按招标人要求深化设计后,与清单描述有出入,亦不调整单价。
除上述3处外,本项目其他招标范围不做调整。
(三)本项目zb文件“ZB文件(已合并)”已重新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四) 1、招标文件中第三节合同专用条款数据表,第12.4.1项付款周期第(2)条,户内提升改造工程,调整为:“按建筑单体完成节点及建筑单体对应户内提升改造工程合同价款进行支付,①隐蔽工程(吊顶龙骨、水电管线)完成,支付至该楼栋对应合同价款的3%;②隔墙、防水施工完成,墙地砖、石材铺贴、木基层、石膏板吊顶施工完成50%,支付至对应楼栋合同价款的15%;③墙地砖、石材铺贴、木基层(除门套基层外)、石膏板吊顶、衣柜、玄关柜、橱柜、木地板施工完成,支付至该楼栋对应合同价款的 45%;④卫浴柜、铝扣板吊顶、淋浴屏风、五金洁具、乳胶漆、户内门、全部施工完成,支付至该楼栋对应合同价款的70%;⑤灯具等部品部件全部收尾且图纸范围内工作内容施工完毕,支付至该楼栋对应合同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该部分合同价款的85%,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3%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双方无争议时,一次性付清。承包人须在发包人付款前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第(2)条内容修改如下:“
(2)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造价咨询机构缴纳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费:以本项目的“合肥轨道TOD紫云湖一期提升改造工程【第一部分】”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按如下勾选类别规定的计算结果收取,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 1000元的按照1000元最低标准收取。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类别规定标准计算结果×7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