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镇金中心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档案质控系统服务信息征集公告
二、项目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质控管理平台 | |||
功能模块 | 功能点 | 功能要求 | 备注 |
数据中心 | 数据采集 | 支持与公卫家医进行接口对接,多途径、多来源的获取健康档案、体检、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精、肺结核、中医药、家庭医生等公卫家医数据,实现全数据量的数据采集。 | - |
工作台 | 工作总览 | 实现对公卫数据基本统计,包括慢病规范情况和随访提醒等统计分析。 | - |
基层服务管理 | 基层任务分配 | 支持管理机构和各下级单位维护公卫服务各项任务数据,明确任务内容。 | - |
基层服务项目上报 | 支持通过服务工作量上报的方式,提报各机构工作量,支持提供佐证内容,方便管理机构对其管理和查阅。 | - | |
基层评价资料上报 | 支持各机构通过平台上传相关评价资料,支持佐证资料的上传下载,方便管理机构查阅和管理。 | - | |
管理数据分析 | 居民健康档案 | 居民健康档案数据查询页面,可查看健康档案基本属性,查看各类型人数和方便非系统工作台账录入。 | - |
健康随访提醒 | 支持对采集的各项重点人群随访数据,实现随访提醒,统计近期和过期的随访人数,并可查看具体详情,支持详情数据导出。 | - | |
签约数据提醒 | 支持对采集的健康档案结合家庭医生数据,实现签约数据提醒,支持对详情数据导出。 | - | |
超额随访查询 | 支持对慢病人群进行规范随访查询,未按照规范超额随访的予以提醒,便于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 - | |
服务记录查询 | 支持公卫服务记录查询,可根据工作量化指标进行查询不停地工作服务情况,展示历次工作内容。 | - | |
建档人群分析 | 支持对收集公卫数据进行人群类型分析,查看各类人群数据,并可查看详情进行导出,可匹配不同查询条件对数据进行查询分析。 | - | |
高糖服务对比 | 支持对高血压、糖尿病慢病人群进行服务数据对比,包括对体检和随访相关指标比对,查询差异化服务数据。 | - | |
老年人体检分析 | 支持对机构内老年人进行体检数据分析,分析体检检验检查等数据是否完整,便于对体检质量进行质控管理。 | - | |
医生工作量分析 | 支持对医生年度内各项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便于管理人员查看各个工作人员工作情况。 | - | |
服务工作量分析 | 支持通过公卫服务项目类型查询各个服务类型的工作情况,便于管理机构各个工作情况。 | - | |
服务数据问题分析 | 支持对历年体检、随访服务进行数据问题分析,如身高、体重、视力、药品等,质控历年数据,便于修正错误和不合规数据。 | - | |
服务质控分析 | 健康档案数据质控 | 支持对健康档案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老年人数据质控 | 支持对老年人体检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高血压服务质控 | 支持对高血压体检和随访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糖尿病服务质控 | 支持对糖尿病体检和随访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严重精神障碍质控 | 支持对重精随访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肺结核服务质控 | 支持对肺结核随访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儿童服务质控 | 支持对儿童各月龄、年龄的随访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孕产妇服务质控 | 支持对孕产妇产前、产后随访服务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中医药服务质控 | 支持对老年人、儿童中医药服务数据进行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有效性质控,并可进行评价考核规范内容统计。 | - | |
服务质控监管 | AI回访配置 | 支持AI语音回访数据查询抽取功能配置,方便查询定时和数据抽取。 | - |
电话回访管理 | 查询回访数据情况,根据查询服务类型,可手动进行电话回访,上传回访录音。 | - | |
回访数据分析 | 统计电话回访数据分析,支持回访人数、回访率、真实率、满意度、知晓率、空错号、接通率等内容统计。 | - |
三、服务商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系方式
本次信息征集本着供应商自愿免费的原则,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请于发布之日起3日内将报名所需的相关资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单加盖单位鲜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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