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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14号】石龙区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新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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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14号】石龙区城市****

递交时间:**** 14:19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4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1、总则......................................................................... 21

1.1 项目概况............................................................... 2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2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

1.5 费用承担............................................................... 22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3

1.8 计量单位............................................................... 23

1.9 踏勘现场............................................................... 23

1.10 投标预备会............................................................ 23

1.11分包.................................................................... 23

1.12 偏离(允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23

2、招标文件..................................................................... 2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3、投标文件..................................................................... 24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内容:...........................................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5

3.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5

3.5 资格审查资料............................................................ 26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2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6

4、投标......................................................................... 26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6

5、开标......................................................................... 27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7

5.2 开标程序................................................................ 27

6、评标......................................................................... 27

6.1 评标委员会............................................................. 27

6.2 评标原则............................................................... 27

6.3 评标................................................................... 27

7、合同授予..................................................................... 27

7.1 定标方式............................................................... 27

7.2 中标通知............................................................... 28

7.3 履约担保............................................................... 28

7.4 签订合同............................................................... 2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8.1 重新招标............................................................... 28

8.2 不再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 2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202514号】石龙区城市****

本招标项目石龙区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新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04-01-717373,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石龙区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新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建安工程费约5377.43万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新建雨水主管约 6.4km,新建污水主管约 3.8km,现状人民路、明德路、中鸿路、昌茂大道、观湖路雨污管道清淤检测修复,现状夏庄河及支流新增河道清淤范围约 1.8km等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5.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5.6招标范围(第一标段):(1)人民路(区****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第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3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人员均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可以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员最多两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8时40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44899M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

****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 址:平顶山市****

1.1.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

1.1.3

项目名称

石龙区城市排水防涝地下管网新建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到位

1.3.1

招标范围

(1)人民路(区****

1.3.2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3.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3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人员均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9月以来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交查询页面,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如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可以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成员最多两个。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第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

1.11

分包

/

1.12

偏离

允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仅以电子形式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2.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8时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形式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中澄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投标文件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进一步补充,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3

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

3.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设计控制价:经财政评审审定工程费的2.0%;

施工招标控制价: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100%。

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予拒绝。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二、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23时59分前;

三、递交形式: 转账或保函

1、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中原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若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遵循保函缴纳的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宜

1、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2、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202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陆平顶山市****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3.7.5

装订要求

/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8时40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评审专家7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平顶山市****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数量和评审工作量,可由多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但一个项目只能由一组评标委员会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同招标公告媒介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

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8.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2

支付担保

支付担保的形式: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8.3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后,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0日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资格审查项全部证件、证书均不需提供原件,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即可。

3、全电子注意事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10.3 “暗标”评审

10.3.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纸质版/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6.1

/

10.7知识产权

10.7.1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10.8.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定义词语

10.9.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10.10.1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 11解释权

10.11.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12其他内容

10.12.1

实质性条款承诺:

1 设计部分

1.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1.2 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3设计限额为本工程设计概算上限,具体额度以招标人确认的项目设计概算为准,中标单位应在此限额内(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方确认为准)编制施工图。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非发包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

2 施工部分

2.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2施工内容以业主确定为准,中标人必须承担总承包责任,涉及设计内容应经发包人确认,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有权取消或调整设计施工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应理解并遵守招标人因建设需要对本项目施工内容的调整。

2.3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4工程施工过程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2.5 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材选用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6 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7 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2.8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2.8.1工程设计费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后,支付20%;

第二次付款,初步设计文本(含电子版)提交5个工作日后,支付30%;

第三次付款,施工图蓝图(含电子版)提交5个工作日后,支付40%;

第四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项目移交完成5个工作日后,支付10%。

2.8.2施工费用支付:预付款为项目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人应根据审图合格后的施工图向招标人提供施工图预算,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按月度申请工程款,每次支付前由承包方向发包人报送工程款申请报表,经监理单位、造价单位、项目业主单位签字认可后,按审核通过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累计支付至85%,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之日起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移交后,在 30天内办理支付手续(无息),乙方不因甲方正常办理进度款手续办理期间停止施工,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利息。(投标人不得因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未完成审核中止施工)

注:缺陷责任期整体工程1年,其他工程按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有争议时按较长期限确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准。

2.9工程计价

2.9.1 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行情、施工环境条件、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资金能力以及赶工措施,结合公司自身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人员的配备,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承诺上述优惠,并完全响应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材料供应办法、工程款支付办法等;

2.9.2工程款结算:以发包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答疑、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的其他指令等作为施工依据,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实际完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税金、规费等费用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整。

其他不详部分按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执行。

2.10根据平顶山市****

2.11根据平顶山市****

2.12根据豫建建【2018】16号文及平建办【2018】121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

2.13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4招标人对业绩的真实性保留随时核查的权利,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

3.一旦中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足额支付。

注:以上1-2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0.12.2

建筑与市****

备注

招标代理费: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代理机构,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允许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操作流程),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及时在发布的媒体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查看澄清内容。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发出公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保证金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 资格审查资料

(七) 项目管理机构

(八) 其他材料

(九)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 (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并参考市场收费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合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2.1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代理费、成果文件交付招标人前发生的全部费用。

3.2.2投标单位应参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自主报价,所有依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3.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不予接受。

3.2.4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5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不涉及此项。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到平顶山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按照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逆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内容,开标结果同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公示。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家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一标段)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财务报告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工期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或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招标代理费

承诺由投标人足额支付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50分

综合部分:2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且其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直接平均。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30分

)

设计报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7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7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加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6%以上(不含6%)时,每再低1%在满分1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7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5分。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0-10)

2.2.4(1)

施工报价: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基本分17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17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加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6%以上(不含6%)时,每再低1%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17分的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5分。不足±1%,按比例加减分。(0-20)

2.2.4(2)

技术部分(50分)

设计方案(15分)

现状分析:充分解读现场条件,现状概况分析透彻。评标委员会成员酌情打分(0-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在方案中对方案布局等方面的描述比较合理的酌情打分(4-7分);描述一般的酌情打分(1-3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进度计划的设计周期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分析,对投标人工作进度计划详细、可行程度进行横向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酌情打分(0-4分)

施工实施方案(35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分-4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分-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分—4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分—4分

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分--4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分—4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分—4分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0分—3分

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0分—4分

2.2.4(3)

综合部分(20分)

企业业绩(0-5分)

除资格审查项外,****以来投标人每提供1个类似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类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每有1项得2.5分,最多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合同、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履职尽责承诺

(5分)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履职尽责承诺酌情打分(0-5分)

服务承诺(0-5分)

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周到、可行性高得4-5分;

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善、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2-3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可行性差得0.5-1分;

缺项得0分。

工期优惠承诺

(5分)

工期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投标人承诺提前交工30日历天得2.5分,提前交工60日历天得5分

注:1、资格审查项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不可重复使用;

2、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4、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及所有证件均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所附扫描件为准,不再另行提供原件。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进行评审。

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打分结果为:最后得分为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工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1)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2)合同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

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双方签字并盖章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

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参照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据本招标文件协商确定。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本项目主要新建雨水主管约 6.4km,新建污水主管约 3.8km,现状人民路、明德路、中鸿路、昌茂大道、观湖路雨污管道清淤检测修复,现状夏庄河及支流新增河道清淤范围约 1.8km,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人民路(区****

二、施工要求

1、本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和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统一验收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资料五套和竣工图纸五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设计费愿意以经财政评审审定工程费的%、施工费愿意以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工期: ,质量标准: 。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它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月日

注:投标函,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只需在部分填写相应内容。若因投标人修改投标函内容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设计费投标报价(以经财政评审审定工程费的)

大写:

小写: %

施工费投标报价(以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大写:

小写: %

计划工期

投标范围

设计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施工项目经理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施工技术负责人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有效期

质量标准

备注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如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如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年月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四、实质性条款承诺

(格式自拟)


五、施工组织设计

(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后附人员证件图片或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九、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无法签章的,可分别盖章签字后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或图片)。

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工期

工程内容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总价:

项目组成人员:

业绩:(项目投报业绩必须包含且不少于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名称、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注:投标人基本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供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参考使用。

投标单位信息总览

投标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地址: 。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资格证书名称:,注册号:。

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资格证书名称:,注册号:。

项目组成人员:。

类似业绩:。

说明:投标内容汇总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单位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1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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