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项目
湖寮镇山子下村学校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寮镇山子下村学校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湖寮镇山子下村学校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1,013.08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城市**** | 湖寮镇山子下村学校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781,013.08 | 781,013.08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月底前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开标大厅(注:15:0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本项目类型:工程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城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2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小姐
电话: ****
附件:获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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