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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单位的公告
为实施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单位,采用现场报名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
二、遴选范围
(一)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服务内容:完成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工作。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平镇取水规模为2200m3/d,净水厂供水规模为2000m3/d,改造原水输水管道工程:改建2根DN150钢塑管,管道长为2.92km,以及改建2根DN100钢塑管,管道长为2.038km,总长4.958km,以及相应附属构筑物;林田村委会、什介村委会新建取水规模为605m3/d的取水厂区****
三、报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且具有对应的营业资格。
(二)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公章,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至23日,不再此时间段内查询的信用截图视为无效);
3.密封报价函。
四、报价要求
(一)控制价根据海南省琼中县和平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水土保持费(方案编制费和方案监测费)确定。
(二)以控制价下浮率进行报价。
五、评选方式
对报名参与的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按照“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选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选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原则选取一家为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严禁恶意报价、扰乱建筑市场等行为,一经发现,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二)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参加报名单位未达到1:3比例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单位的比例未达到1:3,则取消本次遴选活动。
(四)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价下浮率区间为(含)1%~20%,不在此区间内报价的单位视为恶意报价单位。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现场报名递交资料方式,报名期限自****至23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相应文件,我单位不予受理。报名地址:海南省琼中县****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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