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春节主题活动宣传物料项目
项目概况:为丰富广大群众的春节文化生活,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我馆拟于****至2月4日开展春节主题系列活动。
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提供成果并通过最终验收。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元(含税),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需求
本项目由中标人按照项目要求主要负责以下内容:
★以上项目需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参照附件1);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天眼查”平台截图并盖章);经核实如有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则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与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采购活动。(本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第2、3、4、5、7、9点及带“★”的条款要求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项目要求
1、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内容表》制作投标报价明细,报出完成项目的费用,并计算出投标报价合计。
2、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中标方应提供可用于制作、修改的源文件。
五、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双方确认账单,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完成项目服务款项支付。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打分法(详见附件2),评审结果将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将报名资料准备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于****起至****17:00止时间内现场递交或邮寄(以邮寄收到时间为准)至韶关市****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春节主题活动(宣传物料)”字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韶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附件2: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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