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其他家具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 18:52 |
开标时间 | **** 09:30 | ||
预算金额 | ¥31.5101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婷婷**** |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婷****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比选。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范围:特勤大队营区文化设施和氛围整体提升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比选人使用;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符合比选人使用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3%。
(4)保修期:1年,自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是
(6)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1.51017万元。
(8)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402024万元。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比选申请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比选申请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比选申请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比选申请人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比选申请人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报价当月)任意一个月的比选申请人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3)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比选文件期限:****-****(法定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时接受报名。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无锡市****。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为主,电子为辅,现场获取。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壹佰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比选申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上午09:00始;
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上午0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无锡市****
6、比选有关信息:
比选时间:****
比选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无锡市****
中标人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中标人确定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无锡市****
7、其他有关事项:/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无锡市****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214000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9、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51017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