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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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GR2024DL****-2 |
标的名称 | (2024年第2341号)营口水田2标段1-2中队(1862亩) |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 178.7520 |
公告日期 | **** | 公告截止日期 | **** |
现场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各意向承租(承包)方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则视为已对发包标段进行了现场查勘,对于发包标段的地形地貌等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予以认可。) | ||
网络竞价时间 | **** (每个发包标段的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及其整数倍。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网络竞价须知。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80秒。) | ||
统一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查勘。各意向承租(承包)方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则视为已对发包标段进行了现场查勘,对于发包标段的地形地貌等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予以认可。)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标的状态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
资产信息 | |||
资产概述 | 本项目出租(发包)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部分土地(水田),共计14个标段,每个标段分别对外出租(发包),详见附件《点击登录查看部分土地(水田)发包项目明细表(第二次)》。标的租赁(承包)期为租赁(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每个出租(发包)标段承包区域最终以出租(发包)方划分区域为准,出租(发包)标的具体情况及要求详见租赁(承包)合同样板和《点击登录查看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出租(发包)标段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发包)土地以现状地形地貌为准。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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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承包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承包)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其他费用按照承租(承包)方与出租(发包)方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至指定结算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每个标段区域内包含旱地的,旱地须打包出租,旱地的租金为固定价550元/亩;每个标段区域内包含水面的,对应的标段承租(承包)方若想同时租赁,则该水面由其对应的标段承租(承包)方直接租赁,水面的租金为固定价1000元/亩。 2、出租(发包)底价及最终的成交价格仅为租金(承包费),不包含场地设施管理费、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区域内的旱地租金(如有)和水面租金(如涉及)等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由承租(承包)方直接支付给出租(发包)方,费用标准及支付要求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附件租赁(承包)合同样板。 3、各标段网络竞价时间、竞价顺序及其他竞价信息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包)。 5、意向承租(承包)方在网上报名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公告及公告附件的全部内容及出租(发包)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若未按照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要求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租(承包)方不得利用承租(承包)资产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监狱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承租(承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田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发生违法使用农田耕地的行为,同时应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 ||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承包)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发包)标的中进行报名;网络竞价相关要求,详见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承包)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承包)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承包)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承包)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承包)方在本项目出租(发包)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租金(承包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承包)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承包)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承包)方可参与所有标的的竞价。每个意向承租(承包)方可根据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数额,竞得相应数量的标的(10万元只可竞得1个标的,20万元最多可竞得2个标的,以此类推,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数量每增加10万元,最多可竞得的标的数量增加1个),达到成交数量后,则不能再继续参与竞价。 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承包)方承担,一次性支付,详见《网络竞价须知》。 4、本项目租赁(承包)期内发生政府及主管部门收取相关税费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承租(承包)方承担。 5、意向承租(承包)方在提交承租(承包)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发包)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发包)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发包)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承包)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发包)标的情况或出租(发包)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承包)申请、退还出租(发包)标的或拒付租金(承包费)。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发包)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承包)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发包)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并在租赁(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承包费)、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他租赁(承包)相关事项双方按照租赁(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保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公告约定内容的前提下,全面履行该租赁(承包)合同条款及内容。 (4)同意在出租(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发包)方与承租(承包)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与出租(发包)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租金(承包费)划转至出租(发包)方指定结算账户。 (6)同意并承诺不利用承租(承包)资产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监狱权益、声誉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意并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农田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承诺严禁发生违法使用农田耕地的行为,同时承诺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7)同意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出租(发包)方提出的对租赁(承包)资产的限制性要求,并按照登记类型使用。承诺对于有特殊用途的租赁(承包)资产,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8)同意在租赁(承包)期间不得将租赁(承包)区**** | ||
处置方案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承包)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发包)底价与意向承租(承包)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承包)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承包)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承包)方,则信息公告终结。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竞价专场 | ||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 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包),无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按您想购买标的数量交纳保证金,每个标的需交纳的保证金是100,000.00元,受让登记时请填写您购买的数量。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出租(发包)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发包)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承包)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承包)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承包)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承包)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发包)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承包)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承包)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发包)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承包)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费)、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承包)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承包)方被确定为承租(承包)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承包)方按照租赁(承包)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租金(承包费)、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租金(承包费)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承包)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承包)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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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站前区新建街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宇 | 注册资本(万元) | 3,188.0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81266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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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 | 由先生 | |
咨询电话 | ****,**** | |
项目报名 | 由先生 | |
报名电话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daee.cn |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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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意向受让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网络竞价须知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