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车辆年维修量约187台次、预算金额150万元/年,涉及车型26种(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本次采购拟分4个包组,遴选确定6家二类以上维修企业作为定点维修服务商(供应商允许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承诺声明》为准】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注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通过供应商注册的证明文件【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注册的截图证明材料】 (十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州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广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4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4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报名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名时格式自拟】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报名时格式自拟】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报名时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报名时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63.com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常女士、闫先 联系电话:****、****、**** 地 址:广东省 广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