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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大院2025年度绿化零星工程
(招标文件编号:****)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
基本信息:
开标时间 | ****15:00 |
中标候选人 | 淮南舜泉园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取费标准×72.60%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工期 | 365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点击登录查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92381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 |
评标情况 | 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
投标文件否决情况 | 无 |
公示结束时间 | **** 17:00,公示期满,中标单位到招标服务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或者评分存在错误的,有权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服务单位提出异议,招标服务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做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集团公司战略投资部投诉。异议或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或投诉应以书面材料形式实名提出,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 被异议人或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具体的异议或投诉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 提起异议或投诉的具体日期。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或投诉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
- 异议人或投诉人不是被异议或被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被异议或被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 提出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或投诉,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投诉书未署具异议人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或投诉的,书面材料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异议或投诉材料不完整的;
- 超过异议或投诉期限的;
- 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提出的异议或投诉没有新的证据;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投诉电话:****,****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服务单位: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