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厂房项目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就华菱线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厂房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按照我集团公司内部规定,本项目招标上限值清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编制,计价采用湖南省 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 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3条款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增值税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用。”修改为:“增值税按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用。”
该澄清修改文件对部分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与招标文件有出入,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纪检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
联 系 人: 林丹、丁政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