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某单位场地看管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请见下文,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单位杂草及灌木清除项目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18585.18元
四.项目基本内容:根据采购方要求对约19000平方米灌木杂草进行除草清理(详见附件3)。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含港澳台)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或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上午9时30分。
2.报价方式及地点:报价材料现场送达至广东省清远市(详细地址电话询问)
3.项目联系人:刘助理,电话****。
七.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按照报价材料模板进行填写(报价材料模板线下联系获取)。
报价全部资料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完全密封后现场送达。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成交原则:截至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收齐报价文件后,组织开启,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不唯一的,则按照注册资本进行排名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公告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