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芷江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厂七栋二、三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 21: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 | ||
预算金额 | ¥281.894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女士**** |
项目概况
芷江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厂七栋二、三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芷江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厂七栋二、三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89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1.894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整包 | 芷江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厂七栋二、三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 芷江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厂七栋二、三楼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47 | ****.47 | / | /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且无在建工程。(3)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提供承诺函)。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且无在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
方式: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材料,证明材料需复印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标注:本项目名称、联系人及方式、邮箱,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
五、开启
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21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3、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指2024年9月至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24年9月至11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纳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5)提供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时间在公告期内)。
(6)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
联系方式:杨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