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四川彭山经开区****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30,……。”更正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30,……”。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09:30”更正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09:30”。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1)其他要求(多项选择)-“1、①拟派设计其他人员:(1)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2)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证书”更正为“1、①拟派设计其他人员:(1)道路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证书”。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资信评分标准-设计其他人员(2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的得0.5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加 1.5 分,本项满分2分。”更正为“2.2.4(3)-资信评分标准-设计其他人员(2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的得0.5分,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加 1.5 分,本项满分2分。” 五、招标文件其他事项不变,请以重新生成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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