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
2025年南海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项目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总工会 2025年度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工会法律服务站的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拟开展 2025年度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工作。该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5年 1月至 12月,派驻调解人员进驻南海工会法律服务站 (南海区人民法院内)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诉前、诉中调解服务,引导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项目要求及费用
(一) 采购 1家调解组织服务,项目总费用不高于 60万元。
(二) 项目基本费用:不高于 60万元,分三期支付:
支付阶段 | 金额 | 条件 |
首期 | 20万元 | 人员到岗后 |
第二期 | 30万元 | 2025年8月中期评估合格后 |
第三期 | 10万元 | 2025年12年终评估合格后 |
(三) 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 (工资水平不得低于佛山最低工资水平,并根据最新规定作调整)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用 (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和失业保险,其费用必须符合现行佛山市政府最新的相关规定)、 公积金、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费、人员体检费、管理所需的管理费、交通补贴经费、税费、培训费、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含办公费等)、 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签署合同后,服务期内出现任何遗漏或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经济风险的,均由服务提供方负责,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四、具体项目内容
(一) 合同期限:2025年度 1月 -12月。
(二) 项目服务内容:
派驻不少于 7人进驻南海工会法律服务站(南海区人民法院内)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其中:主管 1名 (负责人员、业务管理与二次调解),专职调解员 6名 。优先委派有诉调对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经验或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项目实行双考核标准,项目承接人在服务期内需完成调解案件不少于 5500件 ,且案件调解成功不少于 1500件。
(三) 调解员要求:
-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品德高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热爱调解事业,熟悉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
-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听说流利的普通话,懂粤语者优先。
- 无纪律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
(四) 调解员工作内容:
- 接受法院委派 (委托)或协助法院对相关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和解中心进行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参与法院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
- 完成其他适合工会组织参与调解的劳动争议。
- 协助完成项目的其他工作。
- 完成诉前和解中心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工作时间:由南海区人民法院具体安排。
五、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 对象:专职从事调解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 要求: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获得服务资格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已建立工会组织将予以优先考虑。
六、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区****
七、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申报机构简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案例,获奖情况等。
- 对采购项目实施详细方案。
- 项目团队配备情况,人员资历情况。
- 营业执照 (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报时间
(一) 投递日期:****17时30分前。
(二) 投递方式: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佛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此处保留原始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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