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门诊大厅新增电子屏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门诊大厅新增电子屏 预算金额: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门诊大厅新增电子屏 数量:1 预算金额(万元):18.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 方式:(一)申领时间:****至12月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申领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征集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163.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14时3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 (三)报价地点:上海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二、报价时间、地点 (一)报价时间:****15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 三、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