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14,97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4,97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4,97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4,976.00 | 2,014,97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成品油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自2024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到****@qq.com邮箱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