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及沥青混凝土30万吨生产线新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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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性质 | 澄清 |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
及沥青混凝土30万吨生产线新建项目
答疑及澄清文件
一、答疑部分
1.三级资质申领换证二级资质,已审批通过,但还未出证,是否可以参与此次投标可以提供三库一平台审批页面、流水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预算文件内钢结构厂房工程使用直接费形式按平方计取,是否可调整为按钢结构对应的清单、定额计取
回复:本项目中介预算已调整,最新版中介预算 XML2.0版已上传,详见附件1。
3.沉淀池大样中没有开口标高及位置,请补充图纸。
回复:本项目图纸有修改,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3。
4.招标文件第40页9.2 履约担保,9.2.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建议修改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
回复:不接受建议,按招标文件要求。
5.履约保函或者预付款保函能否直接使用保险合同或者银行的固定版本
回复:可以。
二、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8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部分预算金额修改为:****.16元。
2.招标文件第8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修改为:****.16×(1-6%)=****.87元。
3.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上限值)修改为: ****.16×(1-6%)=****.87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 ****.83 元(不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合理性评审数据表/投标报价警戒线值:修改为: ****.16×(1-13%)=****.7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合理性评审数据表已修改, 《合理性评审数据表》(详见本次澄清附件2)。
5.招标文件第2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3结算方式修改为:
9.4.3 | 结算方式 | 以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单位审核结果作为本工程结算款的支付依据。 |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14.21
14.21 | 1.本项目税率按政策变动进行调整。2.中标人申报的预、结(决)算,经审核(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单位审核的结果为准),核减额在8%以内(含8%),审核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核减额超过8%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中标人负担。核增额在1000元以内,审核费用由招标人负责,核增额超过1000元(含1000元),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中标人负担,超出部分审核费用在结算报告确定的结算价中扣除。 |
7.本项目中介预算已调整,最新版中介预算 XML2.0版已上传,见本文件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详见附件1)。
8.本项目施工图纸有修改,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查看(详见附件3)。
9.招标文件第5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市属财政资金版本)修改为14.1.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详见附件4)。
附件1:招标控制价XLM文件
附件2: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附件3:施工图纸
附件4:14.1.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附件2 :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及沥青混凝土30万吨生产线新建项目
序号 | 费用名称 | 招标控制价中的金额(元) | 评定标准(元) | 评定标准值 | 序号 |
1 | 人工费 | 7,041,812.41 | >=90% | 6,337,631.17 | |
2 | 材料费 | 31,270,337.78 | >=80% | 25,016,270.22 | |
3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3,120,057.36 | >=70% | 2,184,040.15 | |
4 | 管理费 | 2,117,120.75 | >=50% | 1,058,560.38 | |
5 | 利润 | 2,016,208.71 | >=0 | 0 | |
6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税)下限值 | 2,124,128.83 | >=100% | 2,124,128.83 | |
7 | 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外的其他措施费项目费(不含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 | 1,851,279.91 | >=0 | 0 | |
8 | 暂列金额 | 0 | 一致 | 0 | |
9 | 材料暂估单价 | 0 | 一致 | 0 | |
10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0 | 一致 | 0 | |
11 | 除暂列金额、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之外的其他项目费 | 639,664.33 | >=0 | 0 |
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报价材料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年产预拌混凝土80万立方米及沥青混凝土30万吨生产线新建项目
序号 | 材料编码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控制价(单价) | 评定标准(%) | 材料单价评定值(单价) | 备注 |
1 | **** | 螺纹钢筋 φ12-14 | t | 3,634.00元 | >=85 | >=3088.90元 | ||
2 | ****-0023 | 螺纹钢筋 φ16-25以内 | t | 3,570.00元 | >=85 | >=3034.50元 | ||
3 | ****-0024 | 螺纹钢筋 φ10以内 | t | 3,681.00元 | >=85 | >=3128.85元 | ||
4 | ****-0025 | 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 | P.C 32.5 | t | 409.00元 | >=85 | >=347.65元 | |
5 | ****-0026 | 石屑 | m3 | 119.00元 | >=80 | >=95.20元 | ||
6 | ****-0027 | 石渣 | m3 | 68.16元 | >=80 | >=54.53元 | ||
7 | ****-0028 | 压型钢板 | 0.5mm厚 | m2 | 21.81元 | >=80 | >=17.45元 | |
8 | ****-0029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φ400*95AB | m | 136.00元 | >=80 | >=108.80元 | |
9 | ****-0030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φ500*125AB | m | 204.00元 | >=80 | >=163.20元 | |
10 | ****-0031 |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 φ600*130AB | m | 260.00元 | >=80 | >=208.00元 | |
11 | ****-0032 | 彩钢波纹板 | m2 | 22.00元 | >=80 | >=17.60元 | ||
12 | ****-0033 | 铝合金双扇平开窗 38系列 | m2 | 431.85元 | >=80 | >=345.48元 | ||
13 | ****-0034 | 钢结构薄型防火涂料 | kg | 4.50元 | >=80 | >=3.60元 | ||
14 | ****-0035 | 钢结构 | 钢架(H型钢)、Q355B | t | 4,789.00元 | >=80 | >=3831.20元 | |
15 | ****-0036 | 钢结构 | 钢檩条(矩形管)、Q355B | t | 4,544.00元 | >=80 | >=3635.20元 | |
16 | ****-0037 | 钢结构 | 钢檩条(H型钢)、Q355B | t | 4,789.00元 | >=80 | >=3831.20元 | |
17 | ****-0038 | 预拌混凝土 C30 | m3 | 478.00元 | >=85 | >=406.30元 | ||
18 | ****-0039 | 普通预拌混凝土 C20 | m3 | 444.00元 | >=85 | >=377.40元 | ||
19 | ****-0040 | 预拌混凝土 C30(泵送) | m3 | 478.00元 | >=85 | >=406.30元 | ||
20 | ****-0041 | 预拌混凝土 C35(泵送) | P8 | m3 | 493.00元 | >=85 | >=419.05元 |
附件4: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14.1.1 招标控制价和承包标准
(1)工程量清单按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国家标准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2)招标人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按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发布的《中山市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编制或同期市场价格。
(3)投标人应核对全部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图纸项目和招标范围说明,如果认为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符、错漏或误差,或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答疑会前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招标人据实调整并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和调整招标控制价。若投标人对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有异议,应在答疑提问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中必须提供具体、完整的工程量计算式),招标人统一书面回复。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或调整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按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内项目)施工。除了因不可预见、招标人原因、设计修改、材料或人工单价调整按财政局文件执行等特别说明的原因或其他招标人特别同意等因素可以调整价格外,报价不予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按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现行计价依据及办法等要求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除非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否则视为已被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综合单价中。
提示:投标人所填报的该项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和工作内容以及达到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措施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内单列的除外),即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费用。
(6)承包人因承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中。
(7)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招标控制价(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本节(13)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投标人认为必要采取的任何施工、技术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9)投标人应做好对本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尤其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做好对沿线埋设管线的保护,因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概由中标人负责,此措施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10)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文件,且答疑会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原则上不允许改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控制价的实体工程量、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了中标人和中标价,除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将执行中标价结算。
(11)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
(1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参考的主材品牌除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品质还需不低于招标控制价参考品牌。在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采购的主材产品,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13)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由于非承包方原因,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工程变更签证,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单位审核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比例折算执行。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
(14)竣工验收及移交
承包单位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工技术文件,并在向招标人提供竣工报告的同时一起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单位按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中介单位有关要求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本工程承包单位须按《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9版)》编制相关工程技术资料;除纸质技术资料外,还须提供电子文档(包括竣工图)。
(15)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质量保修金的预留及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16)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
除特殊情况外,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价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的支付按国家、省及本市现行规定执行,各专业工程保修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接受以保函(保险)方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17)罚则
1)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被没收,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2)因承包单位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的,作不良行为记录。
3)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建设方所提的整改意见不见成效,按****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罚。
4)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企业法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商务损失。同时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相符,如有变更,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的通知(粤建市****
5)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招标人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在招标人提出整改要求后,若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给中山市****
6)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的相关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认可后3个月内,承包单位须向招标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条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若承包人不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结算,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发催报书面通知;在通知规定期限内仍不报送结算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工程款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