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现将《紫阳民歌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和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反应,针对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进行处理和回应。
公示时间:****至****,共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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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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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电话:****
附件:紫阳民歌艺术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pdf